【轉知教育部來文】為提升愛滋防治成效,請持續加強性教育及性傳染病防治之衛教宣導,與推廣各項預防與篩檢方案。

ㄧ、依教育部本(114)年12月4日臺教綜(五)字第1140127570A號函辦理。

二、請持續推廣運用教育部製作之性教育及性傳染病防治教材及數位課程(如附件),以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性傳染病衛教資源專區,加強衛教宣導與推廣各項預防與篩檢方案,以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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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性教育及性傳染病防治教材及數位課程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