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新觀念-營養標示 黃力威營養師
2012年7月7日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布了新版的「國民飲食指標」與「每日飲食指南」。
「國民飲食指標」包括12項原則:除持續宣導的均衡攝取六大類食物及少油炸、少脂肪、少醃漬、多喝開水外,特別強調應避免含糖飲料及每日最好至少攝取1/3全穀食物。同時也提醒國人來源標示要注意,衛生安全才能吃。
近年來由於營養保健概念的掘起,人們已從個人的追求“營養”,到平日的“保養”,仍至於今日個人保健已成為一種肩負社會責任所必備的“修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於2014年4月15日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於2015年7月1日施行(以產品產製日期為準)
“營養標示”已成為人們選購食品的重要工具;業者依政府規定將食品內容經由統一的標示方式顯示在外包裝上,不僅代表對其產品的負責態度,也是食品品質的保證。對消費者來說,正確的標示除了可提供消費資訊保障權益外,消費者可以依個人需求不同正確的選擇購買,以達營養保健的目的。
目前營養標示有五種格式,可分成三大類:
1.以 100 公克(或 100 毫升)做標示基準,市面上大部份飲品都採用這一種。
2.以「每一份量」做為標示基準,多用在大包裝裡面還有數個小包裝的餅乾這一類食品。
3.除了標示熱量及各種營養素的含量之外,同時列出這些含量佔「每人每日建議攝取量」的百分比。
養成在選購食品之前先看“營養標示”的好習慣,不但可以讓自己的健康加分,同時也是一種國民應盡的責任。